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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起,数字人民币开始“钱生钱”

    发布日期:2026-02-04 12:27    点击次数:168

      央行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其中从机制上明确了数字人民币将从数字现金时代迈入数字存款货币(Digital Deposit Money)时代。

      根据行动方案,银行机构为客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计付利息,遵守存款利率定价自律约定。

      这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将根据流动性纳入货币层次,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余额将计付利息。

    Q

      数字人民币什么时候开始计付利息?

    A

      此前,数字人民币等同于数字化现金,无利息收益、不纳入存款管理;2026年1月1日后,商业银行客户持有的数字人民币正式转化为商业银行存款,余额将产生利息收益。

    Q

      数字人民币存款按照什么标准计付利息?

    A

      现阶段将参考各运营机构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存款利率定价自律约定,不能随意突破利率上限。

      简单来说,计息规则与普通活期存款基本一致。

    Q

      数字人民币存款将拥有哪些保障?

    A

      数字人民币存款和商业银行普通存款的属性完全相同,纳入存款保险范畴。若运营银行出现风险,储户的数字人民币存款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限额偿付保障。

    Q

      为何只为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计付利息?

    A

      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四类钱包基于手机号码开立,无法明确资金归属主体,运营机构难以精准核实账户信息、完成利息核算与兑付;另一方面,实名要求符合反洗钱等监管规定,也为存款保险保障的落地提供了身份依据,避免出现资金权属纠纷。

    Q

      目前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有哪些?

    A

      目前数字人民币的指定运营机构共有10家,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2家互联网银行。

      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网商银行(支付宝)、微众银行(微信支付)。

      据了解,目前央行正在推进运营机构的扩容工作。